贵州厂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建筑砌块制造;专业设计服务;工程管理服务;装卸搬运;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;标准化服务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城市绿化管理;建筑装饰材料销售;汽车装饰用品制造;汽车装饰用品销售;消防技术服务;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;金属门窗工程施工;门窗制造加工;门窗销售;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;土石方工程施工;汽车销售;汽车零配件批发;酒店管理;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、咨询服务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家政服务;建筑物清洁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施工;建设工程监理;供电业务;输电、供电、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和试验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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