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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互联网上网服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;职业中介活动;生活美容服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人力资源服务(不含职业中介活动、劳务派遣服务);网络技术服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软件开发;互联网数据服务;大数据服务;数据处理服务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单位后勤管理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日用品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日用杂品销售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平面设计;会议及展览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货物进出口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技术进出口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;科技中介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科普宣传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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