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水艳丽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,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,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,出版物印刷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,广告制作,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,广告发布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电影摄制服务,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,社会经济咨询服务,摄影扩印服务,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,文艺创作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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