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太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专业设计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剧本娱乐活动;电影制片;电影摄制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票务代理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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