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熙航影视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电视剧制作;演出经纪;建设工程设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品牌管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机械设备租赁;图文设计制作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摄影扩印服务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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