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与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宠物饲养;互联网信息服务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兽药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宠物销售;宠物销售(不含犬类);宠物服务(不含动物诊疗);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;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市场营销策划;娱乐性展览;广告制作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文艺创作;会议及展览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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