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俪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医疗服务;药品零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中医诊所服务(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)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中医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紧急救援服务;远程健康管理服务;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;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;个人卫生用品销售;体育健康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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