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华庭雄威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
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专业设计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;营业性演出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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