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达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);建设工程施工;牲畜饲养;家禽饲养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总质量4.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(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)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土石方工程施工;牲畜销售;城市绿化管理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;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;建筑材料销售;消防器材销售;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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