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大龙陆佳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环境卫生管理(不含环境质量监测,污染源检查,城市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、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);轻质建筑材料制造;轻质建筑材料销售;石灰和石膏销售;砖瓦制造;砖瓦销售;运输货物打包服务;电子过磅服务;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;固体废物治理;矿物洗选加工;再生资源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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