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桃方圆木业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木材采运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木材收购;木材加工;木材销售;竹木碎屑加工处理;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;生物质燃料加工;运输货物打包服务;林业产品销售;生物基材料销售;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;森林经营和管护;生物质能技术服务;树木种植经营;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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