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方县八堡水投水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自来水生产与供应;建设工程施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;智能水务系统开发;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;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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