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水县宏翔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施工;建筑劳务分包;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);建筑物拆除作业(爆破作业除外);输电、供电、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和试验;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土石方工程施工;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;建筑砌块销售;水泥制品销售;房屋拆迁服务;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;市政设施管理;水污染治理;防洪除涝设施管理;砖瓦制造;建筑材料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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