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宏超贸易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砖瓦销售;砖瓦制造;建筑用石加工;轻质建筑材料制造;水泥制品制造;煤炭及制品销售;建筑材料销售;建筑装饰材料销售;水泥制品销售;金属材料销售;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;劳动保护用品销售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企业管理咨询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施工专业作业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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