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长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消防技术服务;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土石方工程施工;工程技术服务(规划管理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除外);金属门窗工程施工;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;专用设备修理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安全、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;消防器材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施工;施工专业作业;电气安装服务;建设工程设计;住宅室内装饰装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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