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洁汇宇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环境卫生管理(不含环境质量监测,污染源检查,城市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、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);建筑物清洁服务;家政服务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市政设施管理;机动车修理和维护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;环保咨询服务;城乡市容管理;城市绿化管理;城市公园管理;名胜风景区管理;森林公园管理;物业管理;建筑材料销售;人力资源服务(不含职业中介活动、劳务派遣服务);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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