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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;软件开发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网络技术服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;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;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电子产品销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通讯设备销售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专业设计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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