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猴(贵州)创意设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专业设计服务;企业管理;平面设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企业管理咨询;企业形象策划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市场营销策划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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