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盘水祥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物业管理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停车场服务;建筑物清洁服务;住房租赁;企业管理;物业服务评估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家政服务;城市公园管理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会议及展览服务;城市绿化管理;集贸市场管理服务;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家用电器安装服务;酒店管理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;日用百货销售;日用品销售;家用电器销售;日用木制品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住宅室内装饰装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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