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瑞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住宅室内装饰装修;建设工程施工;建设工程设计;房地产开发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门窗销售;集贸市场管理服务;金属门窗工程施工;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;建筑装饰材料销售;保温材料销售;机械零件、零部件销售;平面设计;地板销售;建筑用石加工;专业设计服务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规划设计管理;城市绿化管理;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;物业管理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会议及展览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金属制品销售;电线、电缆经营;五金产品零售;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城乡市容管理;广告制作;企业形象策划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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