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镇市陈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城市建筑垃圾处置(清运);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;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);建筑劳务分包;水利工程建设监理;水力发电;发电业务、输电业务、供(配)电业务;公路工程监理;公路管理与养护;建设工程设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;环境卫生管理(不含环境质量监测,污染源检查,城市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、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)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家政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工程管理服务;土石方工程施工;市政设施管理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城市绿化管理;规划设计管理;土地整治服务;环保咨询服务;金属结构销售;建筑装饰材料销售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建筑材料销售;轻质建筑材料销售;建筑砌块销售;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;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;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