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镇镜千眼镜店东门桥店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眼镜销售(不含隐形眼镜)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康复辅具适配服务;办公用品销售;办公设备销售;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食品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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