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临高富罗嘉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电影放映;演出场所经营;营业性演出;广告发布;小餐饮、小食杂、食品小作坊经营;出版物零售;网络文化经营(仅限音乐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家居用品销售;娱乐性展览;化妆品零售;美发饰品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电影摄制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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