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市昌明旅行社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旅游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、咨询服务;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游览景区管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休闲观光活动;城市公园管理;旅客票务代理;游乐园服务;露营地服务;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;公园、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;航空商务服务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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