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机阳光(北京)文化艺术中心
许可项目:营业性演出;演出经纪;演出场所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礼仪服务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服装服饰批发;专业设计服务;照明器具销售;音响设备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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