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蓝诺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企业管理咨询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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