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众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网络文化经营;营业性演出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网络技术服务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软件开发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会议及展览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电子元器件零售;电子产品销售;机械设备销售;人力资源服务(不含职业中介活动、劳务派遣服务)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