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峰行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;金属材料销售(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,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化单位持续挂牌交易,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合约交易,不得以电子交易平台方式进行交易,不得开展违反金融法规的经营活动);建筑材料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日用品销售;化工产品销售(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);电子、机械设备维护(不含特种设备);电线、电缆经营;电力设施器材销售;电气安装服务;电气设备销售;电子专用设备销售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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