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辰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及策划 ;花艺设计及销售;景观植物设计及销售;庆典礼仪服务;会务服务 ;展览展示服务 ;企业形象策划; 市场营销策划 ;广告设计、 代理及发布 ; 教育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幼儿园、学校、托幼机构、不含办学及中介);销售:工艺品(除象牙及其制品)。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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