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阳光嘉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剧本娱乐活动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广告发布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礼仪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文艺创作;企业管理咨询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歌舞娱乐活动;餐饮服务;食品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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