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初九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演出经纪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图文设计制作;鞋帽批发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服装服饰批发;日用品销售;网络技术服务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房地产咨询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价格鉴证评估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