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巨龙视觉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;互联网信息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家用视听设备销售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;图文设计制作;企业形象策划;广告发布;软件开发;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