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峰励达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软件开发;基础软件服务;应用软件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会议服务(不含食宿);包装装潢设计服务;模型设计服务;技术开发;技术咨询;技术转让;技术推广;技术服务;销售文化用品、工艺美术品;文艺创作;电脑动画设计、制作;摄影服务;演出经纪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电影发行;文艺表演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演出经纪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电影发行、文艺表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