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盛世三宝文化交流中心(普通合伙)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咨询策划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专业设计服务;平面设计;电子产品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传送;出版物零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