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东方当代文化艺术中心
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会议及展览服务;翻译服务;电脑图文设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企业策划;包装服务(不含气体包装):道路货运代理;销售文具用品、工艺品、服装、鞋帽、日用品、五金交电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建筑材料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通讯设备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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