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营业性演出;演出经纪;演出场所经营;音像制品制作;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、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出版物零售;出版物批发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影放映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票务代理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平面设计;广告制作;广播电视设备制造(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);日用百货销售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艺术品代理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体育中介代理服务;玩具销售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服装服饰出租;会议及展览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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