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大桥居民服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人力资源服务(不含职业中介活动、劳务派遣服务);养老服务;家政服务;物业管理;幼儿园外托管服务;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;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;机动车修理和维护;洗车服务;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;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;住房租赁;食用农产品零售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基础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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