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华市枫一艺术培训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、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从事科技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、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从事体育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、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出版物批发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;艺术考级活动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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