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星遇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其他文化艺术业(行业类别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艺创作;软件开发;电影制作、电影摄制服务(持证经营)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(需备案);专业设计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科技中介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电子产品销售;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(不含赌博用具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