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锐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工程劳务分包;建筑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市政工程、桥梁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装饰工程、水电工程、消防工程、中央空调安装工程、弱电智能化工程的施工;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销售:建筑装潢材料、机电设备、消防器材、消防产品、五金机电、金属材料(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,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化单位持续挂牌交易,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合约交易,不得以电子交易平台方式进行交易,不得开展违反金融法规的经营活动)、管道管件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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