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黔创高新贸易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销售:食品(持证经营)、电力物资(除专项)、标示标牌、劳保用品(除专项)、电气设备、仪器仪表、通信设备、办公设备、安全防范设备、建筑装饰材料、水泥、日用百货;电力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;工程项目咨询;会议服务;电路工程施工;建筑工程施工;装饰装修工程施工;防雷工程施工;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;汽车租赁服务;电力设备设施上门维修及维护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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