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云港飞宇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施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一般项目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电影摄制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礼品花卉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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