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中星艺德文化交流中心
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演出经纪;营业性演出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出版物零售;音像制品制作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艺术品代理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;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;软件开发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;网络设备销售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