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水天需中医文化交流中心(有限合伙)
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;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推广;承办展览展示;会议服务;健康管理、健康咨询(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);文化咨询、体育咨询、企业策划、经济贸易咨询(不含中介服务);健身服务;家庭劳务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销售医疗器械一类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电子产品;市场调查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生活美容服务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生活美容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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