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全铭科技有限公司
计算机软、硬件的设计、技术开发与销售;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法规、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,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版权代理;国内贸易(不含专营、专卖、专控商品);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计算机数据处理;数据库服务;商务信息咨询;商业信息咨询。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;信息技术的研发,信息技术咨询服务,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,经济信息咨询(不含限制项目)。(以上项目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从事广告业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会议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。电信业务经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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