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十子园文化艺术中心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文艺创作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文具用品零售;日用品销售;珠宝首饰零售;家具销售;服装服饰零售;鞋帽零售;金属制品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办公用品销售;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;家居用品销售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平面设计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市场营销策划;图文设计制作;销售代理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互联网信息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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