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旭光锦泽文化交流中心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棋牌室服务;未经加工的坚果、干果销售;广告发布;会议及展览服务;新鲜蔬菜零售;新鲜水果零售;鲜肉零售;水产品零售;个人卫生用品销售;日用品销售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食品销售;烟草制品零售;公章刻制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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