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艳津子(北京)艺术中心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会议及展览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艺术品代理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企业形象策划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;企业管理;企业管理咨询;品牌管理;市场营销策划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服装服饰零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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