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昱威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体育中介代理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体育竞赛组织;文艺创作;公园、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;城市公园管理;广告发布;平面设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剧本娱乐活动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史料、史志编辑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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