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盛世光影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网络技术服务;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数字广告发布;数字广告设计、代理;文艺创作;会议及展览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礼仪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翻译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城乡市容管理;食品互联网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史料、史志编辑服务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